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我校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民币/人。 (二)教学奖6名。纳入捐赠类教学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教务部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卓越管理奖3名。统一纳入捐赠类管理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我处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科研奖申报条件 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人员填报《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申报书下载请分别点击:自然科学类申报书、人文社科类申报书。 (二)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教学类)、周氏教育科研奖(卓越管理奖)人员分别按照《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五、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申报书分别报所在学科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或人文社会科学院)。 (二)学校成立奖励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三)拟获奖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务请在2014年7月5日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沈勤,67507193,[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会科学院:郭才正,65227842,[email protected]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我校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民币/人。
(二)教学奖6名。纳入捐赠类教学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教务部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卓越管理奖3名。统一纳入捐赠类管理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我处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科研奖申报条件
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人员填报《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申报书下载请分别点击:自然科学类申报书、人文社科类申报书。
(二)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教学类)、周氏教育科研奖(卓越管理奖)人员分别按照《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五、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申报书分别报所在学科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或人文社会科学院)。
(二)学校成立奖励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三)拟获奖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务请在2014年7月5日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沈勤,67507193,[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会科学院:郭才正,65227842,[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