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教〔2017〕5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现开展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相关学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复查准备
1.指定复查工作负责人:各学院(部)须指定1-2名辅导员或班主任,专门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下称复查负责人),并于9月15日(周五)将复查负责人信息(姓名、工作岗位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教务部学籍科刘建伟老师([email protected])。杜绝委派学生参与复查事务。
2.各学院(部)领取复查材料:各学院(部)复查负责人请于9月18日(周一),到学籍科(凌云楼417室)领取《苏州大学2017级本科生录取考生名册》(下称《录取考生名册》),《特殊录取考生复查结果报送表》,并借用身份证识别仪。联系人:刘建伟老师;电话67165091。
(二)复查内容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该项复查工作由学校指定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完成,并于9月28日(周四)将复查报告的纸质盖章文档报凌云楼417室刘建伟老师。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该项复查由各学院(部)负责完成。学院(部)须按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部分特殊类型新生入学资格复核要点》(附件1)、《考生录取基本信息表》(各复查负责人在本人邮箱内查收),认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等特殊类新生的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论填入已领取的《特殊类考生复查结果报送表》,于9月28日(周四)报凌云楼417室刘建伟老师。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该项复查由各学院(部)负责完成。学院(部)须对全体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的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检查。
为强化该项核查,各院(部)还须组织全体已报到新生(不可遗漏1位),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等,由复查负责人在身份证识别仪上,逐一验证新生身份证信息是否合法;同时核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是否与教务部所发《录取考生名册》中的照片、身份证号一致等。经审核、比对无误的,由复查负责人在《录取考生名册》尾页签名确认;核查中如发现照片、身份证等重要信息与新生本人不符的,请写入学院(部)复查报告中,以便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录取考生名册》由复查负责人签名并盖学院(部)公章后,与借用的身份证识别仪器,一并于9月28日(周四)交凌云楼417室刘建伟老师。
4.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复查,检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该项复查工作由学校指定校医院负责完成,并于9月27日(周三)前将全体新生体检复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报学籍科胡老师(凌云楼412室,mail:[email protected])。
入学体检复查时发现患有疾病等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者,需在9月27日(周三)前,按《本科生保留(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中的程序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该项复查工作由学校指定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凤凰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负责完成。学院(部)须成立专家组对有关专业的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测。
(三)报送复查报告、复查结果处理
1.报送复查报告:各学院(部)须就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复查形式、全部复查内容、复查结果、有无问题等,形成《学院(部)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并于9月28日(周四)报东校区凌云楼417室刘建伟老师。
2.复查结果处理:学院(部)复查过程中存疑的考生,应写入复查报告中及时报送。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认真做好新生学籍工作
为按时完成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要求,以及及时为新生制作学生证、建立电子学籍卡,请各学院(部)做好新生的以下学籍工作:
(一)各学院(部)教务老师须于9月27日(周三)前,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送新生的《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报告》、《本科生保留(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学籍科(凌云楼404室)。学籍异动空白表在教务部主页的“相关下载”内,其中,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报告还须写清联系学生和家长的过程、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原因等。
(二)组织新生完成学生园地的学籍信息填报
1.学院(部)指定专人通知全体本科新生,于9月18日前,登录学生园地(网址//xk.zuqiubc.com,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在“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中,认真核对、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填写信息时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学籍信息是学校制作学生学籍卡的数据来源,因此,学生园地开放给学生的全部可填信息均需由本人逐项核实,准确填写(不得留空白字段),并务必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予以保存。注意应边填写边点击提交按钮,直至全部信息填完并成功保存,否则可能会因您在线时间过长,导致不能成功保存所填信息。
(2)“家庭地址、籍贯”须与户口簿内相同信息一致;
(3)“火车终点站”这个信息只有寒暑假确需乘坐火车往返苏州至家庭所在地的学生必填,返家不需乘火车者一律填写“否”。必填者应填写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最近火车站站名(先在附件2的《火车站名字典160711》中查准后再填);所填站名将写入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中,供购票、取票时铁道部查询使用,不填或填错者,责任自负。
2.各学院(部)教务老师须于9月28日(周四)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按“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选择2017级→查询”的路径,查询出2017级新生名单,分别点击“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导出并检查学生的籍贯、火车站名、家庭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的填写情况,对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电子学籍卡(格式三)的字段需求,通知错填、漏填、填写不完整的学生务于9月30日前在学生园地完成填写工作,否则将严重影响到本学院(部)学生证发放、学籍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